不过,火币的这种对策,更多的是出于自保。因为2021年十部委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明确定性:在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而现场的维权者多次报警,引起了公众和当地公安的关注,如果火币不及时回避风头,则容易引起高层的关注和调查,可能给李林带来牢狱之灾。
但对于员工而言,居家办公并不能降低任何的法律风险。因为,火币员工和火币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,是有劳动合同来确立的。火币员工和火币交易平台之间的关系,不会因为员工居家办公就能和火币脱离关系。
居家办公对于员工来说,可能唯一的好处是未来某一天真抓人的时候,涉嫌违反犯罪的员工会有更多的逃跑时间。不过当代社会,只要JC想抓人,逃也是逃不掉的。
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第(三)条提到:
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,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,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、支付结算、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,依法追究有关责任。
看见没?境外也没用!因为你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内。其实想想也合理。就好比一个外国人,虽然身份属于境外,但只要在中国境内犯罪,一样要判刑。
另外,《通知》明确指出“营销宣传、支付结算、技术支持等服务的自然人”,翻译一下就是,火币的市场、运营、HR部门、研发等人员,原则上都要追究有关责任!
来自广东的刑事辩护郭律师也表示:
“为虚拟货币交易所、挖矿等行为提供营销宣传、技术支持的会涉及到帮信罪。”
而根据另一位资深的区块链领域的丁律师的说法:
去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帮信罪的人数是13万人,而今年上半年是6.4万人。其中的64.8%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。我个人的观点是,这个帮信罪,可能后续慢慢的往“掩饰隐瞒(犯罪所得)”,马上甚至随着这个打击力度的增加,比如说与上游共生共犯的这种趋势呢,也会明显的增强。
简单来说,币圈是新兴领域,法律法规的健全有一个过程。目前的十部委《通知》在具体的执行上,仍有很多细则需要明确(部门分工、查处依据、量刑标准等)。
另外,一般大家都知道,重大经济案件的背后除了调查取证周期长,还由于往往存在保护伞的庇护和阻挠,导致办案周期更长。
因此,前几年不出事,不等于永远不出事。
更何况,火币实控人李林近期对于火币股票的抛售行为,也从侧面给火币员工提了醒。
再加上HUSD和美元脱扣,引发的大量海外用户对于火币的抱怨和起诉。 最后,火币近几年的非法经营行为,也遭到大量投资者向信访、公安、检察院等部门的举报,目前海南公安、香港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均以受理! 2022币圈从业者何去何从 以上种种迹象,都进一步表明了火币涉嫌的违规违法行为,即将进入清算阶段! 而作为员工,需要明白一个道理:钱是老板的,命是自己的。 老板有金钱和人脉的庇护,而员工无权无势。一旦出事,你就知道什么叫——老板拥有财富自由,员工失去人身自由。 做合约的投资者做不到止损,最终抗到爆仓,投资失败。 the investor who made the contract couldn't stop the damage, eventually resisted the explosion, failed the investment. 打工的上班族做不到见好就收,最终是否一样会扛到暴雷,人生失败? Does a working man lose his job if he doesn't get what he wants?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赌徒。区别是,有人敬畏法律,但有人总抱着侥幸心理。 we're all gamblers. The difference is, there's a man who fears the law, but there's a man who's always on the ru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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